建材价格突涨 装修成本上升
编辑:admin 日期:2018-09-21 09:51:32 / 人气:
两月内沙涨幅超100%以上
日前,江门市住建局在《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到,近期,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江门市的建筑用沙、商品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价格均出现异常大幅上涨。尤其是中沙从6月中旬开始,供应出现货少价升,价格一路走高,两个月时间价格大幅上涨,涨幅超过100%以上。
广东省住建厅也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异常,沙石、水泥、沙浆、混凝土等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超出了发承包双方所能预见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
钢材、水泥等材料同比涨幅明显
据江门市住建局最新发布的7月和2017年7月部分建筑主材指导价显示,7月同比人工费用变化不大,像综合工去年7月是101元/工日,今年7月只涨了2元,单独装饰,同比只涨了3元,但是钢材、水泥和泵送普通混凝土涨幅明显。
型号Φ10以內的钢材,去年7月是每吨4300 .23元,涨至今年7月的4531 .0 4元,同比上涨5.3%,水泥以P.C 32.5为例,从每吨431.14元涨至537.10;泵送普通混凝土涨幅最大,以C 20型号为例,从358 .89元/m3涨至483.73元/m 3,同比上涨35%。
省市住建部门发布指导意见
为减少因建材价格异常大幅上涨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消除不稳定隐患,应对建筑材料价格异常上涨问题,江门市住建局提出5点指导意见,其中一条明确提出,招标人(发包方)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设置相应条款,与中标人(承包方)约定应对建筑材料大幅波动的解决办法,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不能设置由甲方或乙方单方面承担的无限风险的条款。具体做法可在公平合理,风险共担的原则下,由甲、乙双方约定,当建筑材料价格涨落幅度达到10%以上时,双方可协商补偿或退回由于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造成的工程造价差额款。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未达到10%的,不作协商,不考虑补偿或退回差额款。
省住建部门也在指导文件中提出,“发承包双方签订发承包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可调价的主要材料范围,合理约定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及超出幅度后的调整办法,公平分担主要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以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个案 家里搞装修 沙石成本同比翻倍
郑先生在蓬江区某楼盘购买的新楼盘7月收楼,计划这个月正式动工装修。他告诉南都记者,在看到装修公司的报价单时,发现水泥、沙石价格不低,和去年同期同事装修房子相比价格明显高出不少,尤其是沙的价格翻几倍,而且货源紧俏,要提前安排才有货,虽然沙和水泥总量不多,但是算起来装修成本还是会高一些。
对此,江门市弘一装修公司总经理魏先生深有感触,他向南都记者算了一笔账。同样是120平方的房子,去年装修水泥、沙总价在3000元左右,今年价格去到6千,翻了1倍,而且沙非常紧俏,要提前预订,不然一时还拿不到货,可能耽误工期。说到沙上涨的原因,魏先生认为主要原因是现在环保要求严格,采沙的少了,主要原因还是供应来源减少,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因此只要是和沙相关的建材均上涨。 采写:南都记者 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