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被罚款 10.5 万元

编辑:admin 日期:2024-07-25 18:17:30 / 人气:

近日,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因虚开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以罚款。
据公告内容,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孙范玲,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大庆万瑞佳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份。虚开的 10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10 份发票号码为:04671526、04671533、04671534、04671539、04671540、04671541、04671542、04671543、04671544、04349185;价税合计 890,510 元,其中税款 102,448.09 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于 2019 年 12 月认证抵扣。对于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转交案源中的 10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人员调取了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从企业记账凭证中取得了销售方为大庆万瑞佳科技有限公司的 10 份涉案发票。调取了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调取了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电子抵账数据;并到大庆市萨尔图区税务局调取了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进项发票认证抵扣的信息。经查,自 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大庆万瑞佳科技有限公司向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 张,价税合计 1,288,434.00 元。发票所涉及的货品为洗涤剂,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只购买了大约 40 万元的洗涤剂,这些货物的货款是用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的企业账户打到万瑞佳公司的企业账户的,其余的 80 余万元是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的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的虚开发票没有货款支付,只是在财务账中记载了现金支付。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购买发票的目的是用发票抵扣税款,逃避缴税。这 10 份发票,价税合计 890,510 元,其中税款 102,448.09 元,全部认证抵扣。虚开发票是张乃俊帮着联系的。有购货合同,是在发票全部都开出后,孙范玲向张乃俊要的,张乃俊给孙范玲出具了两份加盖万瑞佳公司公章的合同,孙范玲盖上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的公章后,返还给了张乃俊一份合同,孙范玲留了一份合同。经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9 年 10 月至 11 月,被不起诉人孙范玲在实际经营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期间,为抵扣公司销项税,通过被张乃俊介绍,在超过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在张立峰实际经营的大庆万瑞佳科技。
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公司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七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4、《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教育费附加,以各公司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 2%,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黑政发【2011】13 号):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对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缴纳“三税”的企业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 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 号)第一条: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7、《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 1 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大庆美立方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虚开发票行为处以 105,00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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