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admin 日期:2018-11-21 10:05:35 / 人气: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3.290, 0.03,0.92%) 公告编号:临2018-063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9日发出,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情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8-064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30.2%的股权;
●本次参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为公开挂牌转让的行为,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有很大的影响,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测算,目前暂无法预估。
一、转让概述
2018年11月20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挂牌转让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30.2%的股权。公司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相关规定,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审计、评估,以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具体见下表:
■
本次交易金额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有较大的影响,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开挂牌转让所涉及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子公司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青松库车公司”)是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电力(2.480, 0.01, 0.40%)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成立,股权结构如下:
■
法定代表人:韦春侠
注册资本:25,475.50万元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阿格乡库孜翁牧场100号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向国家允许的矿业投资
成立时间:2008年2月20日
国电青松库车公司主要从事库车县大平滩煤矿的建设,大平滩煤矿位于新疆库车县以北直线距离61公里处,煤矿地质储量2.2亿吨,预计可开采储量1.6亿吨;设计年生产能力240万吨,可开采年限计划为50年,截止目前,大平滩煤矿尚处于建设期。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8,507.48万元,负债总额39,765.05万元,资产负债率67.96%,净资产18,742.43万元。
截止2018年8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8,313.85万元,负债总额61,351.27万元,资产负债率78.34%,净资产16,962.58万元。
三、本次所涉及的参股子公司评估价值
■
四、本次所涉及的子公司挂牌方案
标的挂牌转让期间,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出价最高者为本次中标意向人,低于挂牌价为无效出价。
标的挂牌转让期间,如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最终未能成交,转让方将延期挂牌或重新挂牌。如标的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方式。如标的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决策流程后,按要求进行转让。
五、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持有的国电青松库车公司30.20%的股权挂牌转让成功,可以为公司提供充足的资金,同时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有很大的影响,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测算,目前无法预估。该30.20%的股权挂牌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国电青松库车公司的股权。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拟转让的参股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8-065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6日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林园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6日
至2018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松建化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青松建化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
3、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熊学华
电话:0997-2813793
传真:0997-2811675
邮政编码:843005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内容搜索 Related Stories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09-08
- 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行业用电 引入市场化价格机制09-05
- 2018毕节市房地产交易暨家装·建材·汽车博览会开幕09-02
- 家居建材市场被疏解成为常态 转型升级需加速09-01
- 兼具实用与观赏功能,正一建材镂空铝单板受青睐08-30
- 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召开执委会工作会议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