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多家建材供应商因中建三局拖欠货款导致经营困难?

编辑:admin 日期:2021-10-26 09:00:40 / 人气: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有工人因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拖欠货款问题,导致大连宏骏建材拖欠工资不发。据悉,有多家材料商因中建三局拖欠货款事件而受波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材料商表示,其公司自2017年1月开始与大连宏骏建材签订材料供应合同,陆续为大连市第十七中学、中海海港城、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三个项目供应材料,至今依然拖欠材料款。大连宏骏建材以中建三局不支付混凝土货款为理由,一直延迟给其公司付款。宏骏建材对其解释称,公司从2019年6月已经停止为中建三局三个项目供应混凝土,总结算额为1182万元、总付款额为882万元,剩余应付材料款300万元一直拖欠,拖欠时间长达两年,导致宏骏建材资金困难,无法正常运营,所以才致使企业工人工资都无法正常发放,供应商欠款无法正常支付。
近年,国务院为了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相继通过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禁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各种款项,工信部也相继开展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建立诉讼平台。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工信部平台答复中称可以付款,但宏骏建材表示始终没有足额收到货款,中建三局依然继续拖延支付。
从这件事情看,长期拖欠供应商货款的行为确实有违国家三令五申的政策,中建三局作为央企没有信守合同规定,失去了诚信是事件发生的根本所在。此前,国内就有央企逾期付款被处罚的先例。2016年6月,被告某央企因拖欠五原告工程款及货款共计2397035元被诉至瑞金法院,经该院组织调解,该央企同意于2017年1月20日前付清欠款。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央企却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五原告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法院依法对该央企作出罚款300000元的决定。
目前,大连宏骏建材已向法院递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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